白治民(中共中央组织部原副部长)
白治民简介
白治民,曾用名白炳智、小尚,男,1918年8月4日生,陕西省清涧县高杰村乡袁家沟村人。193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任团小组长。1950年1月至1953年1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常务委员、秘书长。1983年7月至1987年任中央组织部顾问。1982年9月至1987年11月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白治民是中国共产党第八、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届全国政协常委。 2007年1月26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9岁。
白治民基本资料
中文名:白治民
别名:白炳智、小尚
国籍:中国
出生地:陕西省清涧县高杰村乡袁家沟村
出生日期:1918年8月4日
逝世日期:2007年1月26日
白治民早年经历
193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任团小组长。
1930年10月至12月任共青团安定县委书记,曾任共青团陕北特委特派员。
1935年6月至11月任共青团陕北特委宣传部部长。
1935年1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月至12月任共青团陕甘边省委副书记、书记。
1936年1月至2月任共青团陕北省委代理书记、组织部部长。
1936年2月参加红军东征,任中国工农红军地方工作委员会青年科科长。
1936年5月至1937年1月任共青团陕甘宁省委书记。
1937年4月起任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5月至7月任主任。
1937年5月至9月任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
1937年9月至1939年11月任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陕北东分区委组织部部长,陕甘宁边区党委巡视团主任,中共延长中心县委书记。
1940年1月至1941年11月任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党委书记、军分区保安司令部政治委员,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参议员。
1942年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1942年6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党务研究委员会成员。
1943年2月至1945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绥德地方委员会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1945年8月至1948年9月任陕甘宁绥德军分区政治委员。
1945年11月任绥德警备区政治委员。
1945年10月至1949年3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绥德地方委员会书记。
1949年4月至1950年1月任陕甘宁边区三原地委书记、三原军分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1949年12月起),兼三原地委干部学校校长(1949年10月起)。
白治民建国之后
193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任团小组长。
1930年10月至12月任共青团安定县委书记,曾任共青团陕北特委特派员。
1935年6月至11月任共青团陕北特委宣传部部长。
1935年11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月至12月任共青团陕甘边省委副书记、书记。
1936年1月至2月任共青团陕北省委代理书记、组织部部长。
1936年2月参加红军东征,任中国工农红军地方工作委员会青年科科长。
1936年5月至1937年1月任共青团陕甘宁省委书记。
1937年4月起任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常务委员,5月至7月任主任。
1937年5月至9月任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
1937年9月至1939年11月任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执行委员,陕北东分区委组织部部长,陕甘宁边区党委巡视团主任,中共延长中心县委书记。
1940年1月至1941年11月任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党委书记、军分区保安司令部政治委员,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参议员。
1942年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1942年6月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党务研究委员会成员。
1943年2月至1945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绥德地方委员会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1945年8月至1948年9月任陕甘宁绥德军分区政治委员。
1945年11月任绥德警备区政治委员。
1945年10月至1949年3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绥德地方委员会书记。
1949年4月至1950年1月任陕甘宁边区三原地委书记、三原军分区政治委员、党委书记(1949年12月起),兼三原地委干部学校校长(1949年10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