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任了总统职务的副总统们盘点
不能否认,继承人身份是美国副总统们最引人关注的职责。在1787年颁布的美国宪法中,关于副总统职责的内容有两点。第一,合众国副总统应为参议院议长,但除非投票票数相等,这位议长无权投票;第二,如遇总统被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履行总统权力和责任的能力时,总统职务应移交给副总统。
1947年,美国通过《总统继任法案》,确立了总统一旦无法履职后的继任顺序:副总统、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国务卿、财政部长、国防部长(美国总统继任顺序)。
处在第一顺位的副总统是唯一真正承担过继任任务的。大家最耳熟能详应该是下面这位。1963年,时任总统肯尼迪遇刺身亡,副总统林登·约翰逊在达拉斯机场的空军一号总统专机的机舱内宣誓继任,并在第二年的总统大选中再次当选。
1963年,在肯尼迪刺杀案阴影下,参院修宪委员会主席贝赫(Birch Bayh)推动了关于总统继承的宪法修正案。该法案最终于1967年通过,成为了美国宪法第25修正案。该修正案中,第一次明确了在总统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主动提出书面声明,由副总统继任。如果总统无法本人提出声明(比如失踪、昏迷、手术中),那么可以由副总统和各位部长或国会以法律设立的其他机构成员集体,向参议院临时议长和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声明,随后副总统就可以作为代理总统承担总统职务的权力和责任。不要小看这个修正,它赋予了总统身边的人一种权力:只要副总统和行政各部长官的多数人同意,即使总统并未主动辞职或死亡,副总统也可以继任。不过这一条款的应用目前只存在于影视剧本里。电影《空军一号》中,总统的座机被劫持,副总统和内阁成员便集体讨论了接管总统职权的议题。美剧《24小时》中也出现过类似的情节。
与总统继任制度的厚重相比,初版美国宪法中对“副总统无法履职”的处理办法只字未提。每当出现副总统去世或因故离职时,白宫就干脆让职位空缺,留到下次选举时再补齐。美国历史上,共出现16次副总统空缺。这个漏洞也是在宪法第25修正案中补上的。根据该法案,凡当副总统职位出缺时,总统应提名一名副总统,经国会两院过半数票批准后就职。
迄今有九位副总统接任了总统职务:
约翰·泰勒在威廉·亨利·哈里森总统逝世一个月后接任总统职务(1841年)。
米勒德·菲尔莫尔在扎卡里·泰勒总统逝世后接任总统职务(1849年)。
安德鲁·约翰逊在亚伯拉罕·林肯总统遇刺后接任总统职务(1865年)。
切斯特·A·阿瑟在詹姆斯·加菲尔德总统遇刺后接任总统职务(1881年)。
西奥多·罗斯福在威廉·麦金莱总统遇刺后接任总统职务(1901年)。
卡尔文·柯立芝在沃伦·G·哈定总统逝世后接任总统职务(1923年)。
哈里·S·杜鲁门在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总统逝世后接任总统职务(1945年)。
林登·约翰逊在约翰·肯尼迪遇刺后接任总统职务(1963年)。
杰拉尔德·福特在理查德·尼克松总统辞职后接任总统职务(1974年)。
有四位副总统在现任总统任满后参选并顺利接任总统职务(尼克松是唯一一位副总统任期结束后竞选美国总统失败,后又东山再起的人),他们是:
约翰·亚当斯,是乔治·华盛顿总统任内的副总统,1789-1797年任副总统,1796年成功当选并顺利接任总统。
托马斯·杰斐逊,是约翰·亚当斯总统任内的副总统,1797-1801年任副总统,1800年击败亚当斯接任总统。
马丁·范布伦,是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任内的副总统,1833-1837年任副总统,1836年成功当选并顺利接任总统。
乔治·H·W·布什,是罗纳德·里根总统任内的副总统,1981-1989年任副总统,1988年成功当选并顺利接任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