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生折割—历史上最恶毒的巫术
有这样一件事,从宋代有记载以来就禁之不绝,历代官府规定凡抓住参与此事者必凌迟处死,但依然无法阻止这件恶毒之事,那就是采生折割。
采生,就是采获生人;折割,就是用刀斧等器具摘取对方身体的一部分,用作巫术邪法,“采生折割人是一事,谓取生人耳、目、脏、腑之类,而折割其肢体也。此与支解事同,但支解者止欲杀其人而已。此则杀人而为妖术以惑人,故又特重之。”
清代律学家薛允升写过一部《读例存疑》,是研究清代律法的重要著作,其中提到了对采生折割的判例:“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若已行而未曾伤人者,亦斩。妻子流二千里。”
参与此事,主犯凌迟,从犯斩首,妻子儿女流放二千里,刑罚不可谓不重。这是明律,清朝仍之,康熙朝和乾隆朝略有修改,妻子儿女前来告发的,主犯罪不可免,但家人可按自首免除部分罪责。刑罚这么严苛,为何仍有人敢以身犯险呢?因为真的以为可以靠邪术来发家致富吧,这得从樟柳神说起。
清朝的最后一科举人钟毓龙靠写小说度日,他写了一本《上古神话演义》,写到无肠国的时候,解释了一下何为樟柳神。“不过他们却有一种特长,就是能知往事,无论他们已经知道、或未经知道之无不知道。那已经知道的,历历不忘,固由其记忆力之佳。……如后世章陆神之类,将章陆的根刻成人形,念上一种咒语,他就能知人过去之事,兼能知人祸福,俗语叫樟柳神。”
章陆就是商陆,它的根略近人形,被认为和何首乌、人参一样,有奇效。
《夜航船》里又是这么解释的,卷六“江西樟柳神”条:“樟柳人者,以樟木柳木接凑,雕作人形。其法觅人家儿女八字清秀者,刻在木人身上,呼曰灵官。呼之百日,魂附木人,便能说话行走,与人无二。善言人间一切阴阳吉凶事,并能关引亡魂到家。家人环集,问及生前事,对若影响。以故江湖术者奉为至宝。…… ”认为樟柳神是以樟木和柳树拼凑后雕刻成人形,再附上人的魂魄,便能行走说话,预言人间一切阴阳吉凶的事情。
也有认为樟柳神就是拿杨柳枝做成的,如孙玉声《退醒庐笔记》:余弱冠时曾目睹一樟柳人,长二寸许,似系柳木所雕,五官毕具。
但要论可靠程度,明末清初周亮工《书影》中的解释看起来最可信:“《管子》曰:涸泽数百岁,谷之不徙,水之不绝者,生庆忌。庆忌者,其状若人,其长四寸,衣黄衣,冠黄冠,戴黄盖,乘小马,好疾驰;以其名呼之,可使千里外一日返报。见干宝《搜神记》。此生成樟柳神。後世炼耳报者,有狐报、猴报,庆忌报最古。”
庆忌是《管子》中所写的一种神人,身长四寸,黄衣黄冠,乘小马,好疾驰,报信最灵,一千里地一日往返,后来就变成了樟柳神。樟柳神是耳报神,后世炼耳报神,有狐报,猴报,还有庆忌报。
结合上文其他文献,也可以知道,所以狐报,必然是附着了狐狸的灵魂,猴报脱胎于猴,拿庆忌报呢?当然就要炼人了。如钱泳在《履园丛话》中所记载的:“今吴越间有所谓沿街算命者,每用幼孩八字,咒而毙之,名曰樟柳神。星卜家争相售买,得之者为人推算,灵应异常。”说当时吴越地区有沿街算命的人,使用小孩的生辰八字,用咒术咒毙对方,炼成樟柳神,星象占卜家争相购买,为别人推算未来的事情,异常灵验。
“用幼孩八字,咒而毙之。”这便是采生法中的采集生魂,咒杀孩童。明代笔记《五杂俎》中也辅证了这一说法:“近来妖人,有生剖割人,而摄其魂以为前知之术者,盖起于此。若樟柳神、灵哥,又其小者耳。”最近的妖人,有剖开割裂人体的,摄取人的魂魄制作预测未来的工具,如樟柳神、灵哥等。
樟柳神的变体还有耳报神、枫子鬼、鬼仙、肚仙、仙童、鸣童等等,在《明斋小识》、《朝野佥载》、《太平广记》、《广志绎》、《夜雨秋灯录》、《留青日札》、《蒿庵闲话》等等数十种笔记中各有记载,元代更是诞生了轰动一时的采生案“中书鬼案”。这些骗术的思路都很类似,由江湖术士采集生魂,制造耳报获利。
而这种骗术如果往上追溯,最早见于南宋。周密的《癸辛杂识》所记载的“鸣童”的制作过程,就是现存最早关于采集生魂炼制樟柳神的记录:“安吉县村落间有孕妇,日馌其夫于田间,每取道自丛祠之侧以往。祠前有野人以卜为业,日见其往,因扣之,情浸洽。……遂入庙捕之,悉得其尸,并获其人,解之县中。盖左道者以双子胎为灵,单乃所不及也。”
说浙江安吉县有一孕妇,每天给在田间劳作的丈夫送饭,与途经一处野庙的一个术士经常见面也就熟了。一天妇人路过,术士请妇人进庙尝尝自己做的馄饨,妇人也就答应了。进了庙去,术士说看你的体态,一定是怀了双胞胎,不信你把舌头伸出来我一看便知。妇人照做了,术士用一把钩子迅速勾住妇人的舌头,让她叫喊不得,又一刀剖开其腹,果然是一对双胞胎。术士将孕妇分尸烹熟后祭祀邪神,将双胞胎炙烤成腊肉干,炼成“鸣童”……后来这名术士被官府捉到后招供说,这是因为使用双胞胎炼成的鸣童,灵气比一个孩子更足。
鸣童、耳报、樟柳神,都是占卜用的,采生折割还有两类用途。一类是炼大药,也就是长生不老药的,没什么记载,但想必吴承恩在《西游记》里第七十八和七十九回,对比丘国王用小儿心肝做药引的情节描写,也并非空穴来风。
还有一类用途,如今在街上偶尔还能看见,那就是将小孩子弄残疾,充作乞丐。清代吴炽昌在其笔记《客窗闲话》中就记载了这样一起折割案:“乾隆初年,有浙江乌程县人富子文,及妻富沈氏,子富大者,合陈大、俞九龄、鲍二、谢世荣、富大金,每年五月五日,共驾冒头小艇,远拐幼孩。赴太湖杀之,以祭邪神……有子者可不恐惧保护哉。”
说乾隆初年,浙江乌程县人富子文,妻子沈氏,儿子富大,与陈大、俞九龄、鲍二、谢世荣、富大金等人合谋,每年五月五日,一起驾小艇到别处诱拐幼童,带到太湖杀掉祭祀邪神。
乾隆五年,富子文等人诱拐孩童到太湖,杀掉祭神,一起吃孩子的肉。把孩子的骨头烧制成丸子,声称吃了可抗住大刑,可以堕胎,可以治肺痨,卖了不少,生意居然不错。
乾隆十年三月,这伙人又在娄县诱拐了九岁女童卜三姑,陈大绑住女童的脚,富大剪去女童的脚趾,用火烧红铁针插入,沈氏将女童泡在煮过的石灰水中令其溃烂,令其乞讨。
乾隆十年五月十三日,将邻里的幼童蒋二拐到船上,也做了同样的事,还让蒋二和卜三姑喝下致盲的药物,卖给乞丐帮当乞丐。
……又经过了很多年,拐卖的男女幼童不计其数,俊俏的转卖,蠢者杀食炼骨,卖给浙江省濮院镇、浙江省乍浦镇的尼姑、妇女,用来堕胎。
嘉善县的县令破获此案后,堂下的民众愤而冲击衙门,殴死了主犯,吴炽昌叹息道可惜没能按照采生折割律凌迟主犯。一众党羽皆判斩决。
然而最恐怖的是富子文等人的供词,据说像他们这样的人,在江浙间的湖上就有一百七十多家。官府又陆续破获了黄殿侯案、顾景文案、蒋运生案、以及孙文韬、丁昌成、汤开元、孙彦生、王胥氏、蔡天章、王俊生之徒,都是如此,可见风气之恶劣。
赵翼在《檐曝杂记》中记载的张良璧案,徐珂在《清稗类钞》中所记载案子,情节实在太过恶毒,就不在这里详述了。如今这样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足可见丐帮的存在,并非如武侠小说中那样正义。如果读者在街上看到这样遭受虐待的丐童,请一定报警,说不定就能挽救一个孩子。